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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 星期三

潛伏型結核感染LTBI-治療造成的不良反應

023-07-27 11:05 
高達 10% 的TB可能有抗藥性
台灣的TB治療會例行進行培養.
Smear positive 的患者. 三周會通常培養會出現陽性
WHO建議加入 FQ 一起治療, 但台灣的情況跟外國不太相同
LTBI 完成治療之後的保護力有 9 成(所以用藥後不一定能根治TB)
萬一指標個案被排除TB診斷. 接觸者IGRA陽性仍代表曾感染過結核菌(感染源非指標個案). 還是建議完成3HP治療. 除非已經發生肺結核, 或五歲以下兒童, 暴露滿八周之後檢測是陰性. 才停止治療. 

下面資料來自結核病防治指引第十章 潛伏結核感染(LTBI)診斷與治療
嚴重不良反應定義為死亡、住院或急診留觀超過24小時
兩萬八千多人之中, 大約 2% 因藥物不良反應而永久中斷治療
年齡大的群體, 因不良反應停藥機率更高(40-69歲 > 6%)
有肝炎症狀且 GPT> 3倍正常值(或無症狀 GPT>5倍正常值) 約 1%
因肝炎需住院約 千分之 0.6
無死亡個案
小孩發生的副作用主要是癢
13歲以上發生的副作用主要是肝炎(3HP和4R 肝炎機率相對較低) 
4R 嚴重肝炎 0.3%, 兒童不良反應機率 < 5%. 皆為 1級或2級不良反應, 副作用停藥率 2%, 因肝炎永久停藥 0%
9H 嚴重肝炎 1.8%, 兒童不良反應機率 < 5%. 皆為 1級或2級不良反應. 副作用停藥率 12%. 因肝炎永久停藥 8%
3HP 副作用機率 21% 全身性副作用 3.5%, 因副作用永久停藥 4.9%, 完成治療比例 82%, 老年人發生副作用機率並不會增加, 但老年人因副作用放棄治療機率比較高(老人耐受性較低)




臺灣矯正機關執行 4R 與 6H 的 安全性比較也顯示,因為副作用停藥的比例 4R 明顯較低(2% vs. 12%),且因為肝 炎造成的永久停藥更是懸殊 (0% vs. 8%)。在 2017 年系統性回顧及統合分析也顯 示,不論是只有 RMP 的處方或者是 3HP,肝毒性都比 6H 或 9H 的肝毒性,統計顯著來得低。3HR 沒有直接與 6H 或 9H 比較的資料,但知道肝毒性比 12H 要來 得低。 由於僅一篇於 2019 年發表的隨機分派臨床試驗報告,愛滋感染孕婦在產後 3 個月內使用 INH 治療,有較高的肝炎風險(6.6%),本指引建議,產婦在產後 3 個月 接受 LTBI 治療期間,請特別注意肝功能變化。基於前篇報告,世界衛生組織進行系統性文獻回顧,在 2020 年指引中指出,懷孕期間接受 LTBI 治療並不會造成胎兒 或新生兒死亡、早產、低出生體重或先天畸形等不良的結果,且孕期間 LTBI 治療導致第三級或第四級肝毒性並沒有顯著差異,除非有特殊狀況,無須定期檢驗肝功能。


10.2.5 不良反應的發生
使用 9H 處方,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隨年齡增加,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到 2014 年 9 月 30 日期間,由結核病追蹤管理系統中,下載在這段時間登記並開始接受 LTBI 治療的 28,353 位個案。約有 2%的 LTBI 治療個案因為不良反應而永久中斷,其中 40-69 歲的中高齡族群,有超過 6%的發生率。

肝炎(ALT [GPT]>正常值 5 倍或臨床有肝炎症狀且 ALT[GPT]>正常值 3 倍)造成永久停藥有 1%。

以年齡 層分析,20 歲以下發生率非常低,小於 0.3%;超過 30 歲發生比例超過 2%,主要 是 60-69 歲年齡層的發生率最高達 4%。因肝炎導致住院比例為 0.6‰ (16/28,353),沒有觀察到死亡個案。不良反應的種類,依年齡有所不同,若依<13 歲、13-29 歲及 30 歲以上分層來看,導致永遠停藥的不良反應,13 歲以上 2 個年齡層最常見都是肝炎及嚴重肝炎(分別為 56%、68%),其次是皮膚癢或起疹子(分別 為 13%、9%);而<13 歲則以皮膚相關癢疹為最多(53%),肝炎及嚴重肝炎占 20%。 Dick Menzies 等人於 2018 年,發表跨國隨機分派臨床試驗,4R 與 9H 的治 療發生非懷孕的第 3 至 5 級不良反應比例,分別為 0.8% vs. 2.2%,而嚴重肝炎的 發生情形,分別為 0.3% vs. 1.8%,皆以 4R 較安全。兒童的部分亦顯示,2 種處 方整體不良反應<5%且皆為 1 至 2 級不良反應。臺灣矯正機關執行 4R 與 6H 的 安全性比較也顯示,因為副作用停藥的比例 4R 明顯較低(2% vs. 12%),且因為肝 炎造成的永久停藥更是懸殊 (0% vs. 8%)。在 2017 年系統性回顧及統合分析也顯 示,不論是只有 RMP 的處方或者是 3HP,肝毒性都比 6H 或 9H 的肝毒性,統計顯著來得低。3HR 沒有直接與 6H 或 9H 比較的資料,但知道肝毒性比 12H 要來 得低。 由於僅一篇於 2019 年發表的隨機分派臨床試驗報告,愛滋感染孕婦在產後 3 個月內使用 INH 治療,有較高的肝炎風險(6.6%),本指引建議,產婦在產後 3 個月 接受 LTBI 治療期間,請特別注意肝功能變化。基於前篇報告,世界衛生組織進行系統性文獻回顧,在 2020 年指引中指出,懷孕期間接受 LTBI 治療並不會造成胎兒 或新生兒死亡、早產、低出生體重或先天畸形等不良的結果,且孕期間 LTBI 治療導致第三級或第四級肝毒性並沒有顯著差異,除非有特殊狀況,無須定期檢驗肝功能。

美國 CDC 的臨床試驗 TBTC 26 顯示,3HP 與藥物相關的肝炎發生比例明顯較9H 低(0.4% vs 2.7%);臺灣 2014 年至 2016 年收案 263 人的研究也顯示同樣的結果(3HP 1.5% vs. 9H 5.3%)。另依據全國監測資料(表 10-3),使用 3HP 及 4R 個案因為肝炎達 5 倍 GPT 上升而導致永久停藥的情況,與 9H 比起來,不論哪個年齡層都是顯著較低。TBTC 26 試驗中,3HP 和 9H 分別有 21%和 14%個案有副作用的問題,多在短時間內可緩解,不影響服藥。最終因為副作用造成永久停藥分別為 4.9%和 3.7%,完成治療的比例則為 82% 和 69%。值得注意的是,在 3HP 分組中有 3.5%的病人有全身性藥物反應,在這些全身性藥物反應的病人中,最常遇到的不良反應(63%)為類似流感相關症狀(flu-like syndrome),例如:頭暈、頭痛、噁心或嘔吐、肌肉痠痛、無力、疲倦、發燒、盜汗、呼吸急促、臉紅及寒顫等症狀(本文全身性藥物反應 flu-like syndrome 之定義是,有四種症狀嚴重程度達到二級以上);這種情況在 9H 處方的發生率相當低(僅 0.4%有全身性藥物反應,其中 13%為類似流感之症狀),其他較少見的全身性藥物反應不良反應,包括有急性過敏性休克反應,例如皮疹類,腸胃道和呼吸道等分類。較嚴重的全身性反應絕大多數發生在第 3 個到第 4 個劑量。在 PREVENT TB 臨床試驗(將近 4,000 人),紐約市(300 多人),以及美國 CDC 主導的上市後監測(約 3,500 人),並沒有因為 3HP 死亡或因嚴重不良反應導致殘疾的狀況發生。

3HP 的弱點在於「非」肝炎之副作用,我國 2014-2016 年收案 263 人的臨床試驗結果顯示,服用 3HP 約有 41%的病人抱怨有任何一種類流感症狀,皮疹約有11%,相較於 9H 此兩項不良反應的比例為 17%和 7%,雖然藥物不良反應而停藥的比例 3HP 高於 9H (9% vs. 5%),全身性的過敏反應,亦是 3HP 高於 9H(4% vs. 0%),與美國的 PREVENT TB Trial (TBTC26)有類似的結果,且女性較男性容易產生發燒不適的情況(14% vs. 1%),但最終停藥的比率分別為 11%與 22%,3HP 明顯較 9H 來得容易完成治療。那些因為副作用而導致停藥的個案被發現的症狀往往是發燒,症狀發生的中位數為 15 天(四分位 13.3-23.8)。

由此可知,在病人治療的過程中,提供足夠的衛教和支持(例如:醫師診間衛教及適時適當的提供藥物緩解,藥局提供病人用藥須知及提醒,醫院及公衛個管充分掌握病人副作用及藥物交互作用的可能並安排回診,關懷員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都治計畫,配合病人可以服藥的時間進行都治關懷以協助定時服藥),是克服副作用和提高完治率的不二法門。國內也有研究顯示,高齡的病人接受 3HP 治療,並不會有較高比例發生副作用,但是一旦發生副作用較不容易耐受,較容易放棄治療。全國推動 3HP 治療後蒐集 2016-2019 年間,13,427 位接受 3HP 治療的 LTBI 接觸者資料,多變項分析結果顯示年齡越大、女性、指標來自非高風險地區者,因 3HP 不良反應導致永久停藥的機會越大。其中,女性比同齡男性更容易發生因為不良反應而永久停藥的情況,在 18-64 歲的年齡層達到統計顯著的差異。此外,透過勾稽健保資料庫觀察此群接觸者的共病情況,可以發現糖尿病、需定期血液透析、慢性腎衰竭、慢性肝病、使用類固醇超過 28 天等共病接觸者,皆較沒有共病接觸者有更高的風險因不良反應而永久停藥,藥物間交互作用可能是有共病的中高年齡病人完治率較低的主要原因。此外,國內全國性監測資料顯示,達到嚴重不良反應(定義為死亡、住院或急診留觀超過24小時)而永久停止服用 3HP 的個案中,54 位以過敏反應來表現,故符合嚴重不良反應造成永久停藥的過敏反應,發生機率約為 4‰。其中有 87%同時合併有類流感症狀,48%診斷過敏的依據是低血壓(其中的 46%同時合併呼吸道過敏症狀:胸悶、胸痛、心搏過速等症狀),另外 24%僅有呼吸道過敏症狀,沒有低血壓。起初的症狀可能是類流感或者疲勞不適、頭暈等,每次不良反應出現的時間,在服藥後有提早的趨勢,但 96%都發生在服藥後的 24 小時內。產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時間從第 2 劑到第 9 劑不等(但 75% 發生在前 4 個劑量之內),中位數為服完第 3 劑。這些過敏個案,近 9 成有類流感症狀(flu-like syndrome),約 5 成有低血壓,臨床上需要尋找可能的感染源及處理敗血症休克,若病人出現肋膜積水,常會被認為是肺炎,此外被診斷為泌尿道感染併敗血症也是常見的診斷,除了抗生素以外也必須補充液體,以及注射抗組織胺、類固醇、甚至升壓劑等,才能迅速穩定病情。在 54 位符合嚴重不良反應造成永久停藥的過敏反應個案中,有 3 位病人抱怨有快要昏過去的感覺;大部分個案經給予輸液後症狀緩解,緩解時間需約從 6-48 小時不等。比較特別的是,部分病人甚至出現胸痛、冒冷汗或心搏過速等心肌梗塞症狀,有 3 位個案(42 歲男性和66歲女性及72歲男性),雖然沒有出現典型的心電圖變化或心肌酵素CK/CKMB/Trponin I 僅輕微上升,但因臨床懷疑心肌梗塞,施行心導管檢查並確認排除血管堵塞情況,且症狀迅速消失。另有 52 歲與 90 歲兩位男性,因嚴重不良事件而被臨床懷疑肺栓塞,並以電腦斷層掃描診斷,也都復原迅速,但與 3HP 處方之因果關係不明。長期觀察有過敏反應的病人於停藥後,並未留下長期後遺症亦無死亡情形,與國外文獻如美國 CDC 上市後追蹤及紐約市的公衛田野觀察相仿。在過敏反應後,少數病人仍願意將處方轉換成 9H 以 INH 300mg 治療,少於一半的病人可以耐受;也就是說,至少將近 6 成的過敏,一服用 INH 就觀察到類似3HP 服用後的全身性反應,此過敏可能跟 isoniazid 有關,而非僅與 rifapentine相關而已。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在台灣進行 1HP 的臨床試驗時,由於每日的 INH 劑量 300mg 僅每週 3HP 時的 INH 900mg 的 1/3 劑量,觀察服用 1HP 約有 3.4%的病人抱怨有任何一種類流感症狀,皮疹約有 6.3%,與 3HP 有顯著的不同;1HP 處方組血中 RPT 濃度明顯高於 3HP 組,故推測產生的副作用大多以蕁麻疹、皮疹為主,與 3HP 以類流感症狀為主的副作用有所差異。故未來將依照病人體內藥物濃度或者代謝基因例如 NAT2 gene 等方向,繼續進行深入研究來探討造成過敏性反應的原因為何。此外,我國 2-17 歲兒童的安全性報告顯示,不論是 3HP或 9H 因副作用造成永久中斷的比例皆<2%,該等處方在兒童相對安全,也容易接納。

近年美國 FDA 及歐盟 EMA 陸續發布有關 FQ 藥品可能潛在有「肌腱炎、肌腱斷裂等」、「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包括精神相關不良反應、癲癇等」及「低血糖」等嚴重不良反應的風險,再加上國際和國內,MDR-TB 個案在治療多種藥物組合處方(含 FQ)時,有心電圖 QTc 延長的經驗。建議在臨床上除了提供基礎及後續追蹤的血糖值,肝功能及心電圖,並衛教病人,服藥後若出現不適症狀(如胸悶或心臟亂跳等) 或者骨骼肌肉問題 (肌腱、關節或肌肉疼痛等),精神或行為改變 (失眠、意識混亂、幻覺、記憶問題等),請病人立即告知醫療人員來評估是否繼續服藥。下列的病人要特別注意服藥期間的不良反應監測,包括: 年紀大於 60 歲、腎臟功能不良、曾經接受器官移植或是同時使用類固醇藥品者,可能較容易在使用FQ 後發生關節疼痛腫脹或肌腱傷害,另外,同時服用降血糖藥或施打胰島素的糖尿病患者,除監控病人的血糖,確保病人了解低血糖可能的症狀及處置方式,及若出現上述情況,請告知醫療人員。

LTBI 感染者完成治療才能提供完整(約 9 成)的保護發病效果,因此對於曾接受過治療,但因故中斷治療者,建議臨床醫師及公衛護理師向 LTBI 個案衛教,如當初中斷治療原因消失或改善,再次評估排除活動性結核病後應接續(或重新,沒有硬性規定)給予一個完整的治療療程;另過去政策接觸者治療時,倘指標個案排除結核病診斷,該接觸者 LTBI 治療可能被中斷,考量該接觸者 LTBI 檢驗陽性代表曾經遭受結核菌感染,因此建議,只要排除發病、或未滿 5 歲兒童與指標個案終止有效暴露滿 8 週之 LTBI 檢驗結果為陰性需中斷治療外,請協助個案直至完成治療。

10.2.6 如何監測及處置不良反應
個案治療期間需要每月回診,依臨床問診及身體健康檢查,來決定是否懷疑肝炎及是否需要進行肝指數的檢驗。依照 9H 所設計的 LTBI 治療之肝功能監測流程如下,若病人追蹤期間肝功能狀況達符合肝炎,則建議停藥。由於 3HP/3HR/4R 在治療 LTBI 時,肝炎的不良反應發生率更低,故此流程應已足夠。若 LTBI 治療過程發生定義肝炎的程度,建議先停藥衛教病人,了解病人是否有其他肝炎的風險並予以治療(例如慢性病毒性肝炎),給予支持療法,通常 2 週後

肝指數會下降 1/2,若臨床上沒有不舒服或危險因子,可以 2 週甚至 1 個月後再追蹤,直到回到正常值上限的 2 倍之內即可。全身性不適等藥物相關的過敏反應仍然是需要重視的,若符合過敏定義,「不」建議進行同樣處方的 re-challenge(可以嘗試轉換其他處方)。其餘非過敏反應的不良反應,則視臨床需要給予支持療法,停藥與否視個別病人是否能接受及臨床嚴重度而決定。

由於 3HP/3HR/1HP 是由 INH 與 RPT/RMP 組成,與 4R 含有 RMP 一樣,極少數可能有骨髓抑制的情況,故當病人有肝病或其他醫療考慮如貧血或血小板相關問題,建議在用藥前檢驗CBC/DC 基礎值,再決定治療中的追蹤方式及頻率。

使用 3HP 最常遇到的不良反應是非肝炎之其他不良反應,例如:疲倦、噁心、頭痛、無力等,故用藥前適當的說明(可利用 3HP 處方治療用藥須知),搭配都治關懷,協助支持個案,是相當重要的。如果發生過敏反應,則建議停藥並視臨床需要給予支持療法。若遇到發燒等類流感症狀,最可能的還是 3HP 的不良反應,經驗上可先確認病人是否在服藥後幾小時發生,一天內即緩解,那表示藥物相關的機會最大。預先讓病人知道可能的類流感症狀,開立解熱鎮痛劑(例如普拿疼),讓病人碰到發燒先觀察反應,而不是跑急診。部分病人噁心嘔吐厲害,服藥前可使用止吐劑,來緩解服藥當下的不適。更多有關 3HP 的臨床處置細節以及可能和病人其他慢性疾病用藥產生藥物交互作用,請參考[速克伏處方使用臨床建議],[3HP處方治療用藥須知]單張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結核病/治療照護/潛伏結核感染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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