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感染風險者=自主健康管理者, 根據110-03-01 公告.
https://www.cdc.gov.tw/File/Get/PrLPDhC3xFzQiGLzua8iAA
1. 需排除正在居家檢疫和居家隔離者
2. 採檢陰性
3. 居家隔離期滿之後再七天(隔離期滿的下一天為Day 1 ), 身分變為自主健康管理
4. 與確診病患最後一次接觸的隔天開始算 14 天
5. 居家檢疫期滿之後再七天. 七天內身分變成自主健康管理
6. 無症狀可外出, 但需配戴口罩, 不可與他人近距離接觸(例如聚餐, 聚會, 公眾集會
7. 近距離是指室內 1.5 公尺, 室外 1 公尺
8. 禁止到醫院探病
9. 醫療或檢查應延後, 除非有急迫性
10. 若採檢, 報告出來之前禁止外出.
11. 有症狀者禁止外出
12. 有症狀若需就醫, 需先打電話給衛生局或 1922, 禁止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去醫院
通報定義, 109年4月16日制定
https://www.cdc.gov.tw/File/Get/AyHd8990mKy62q9Ld0brqA
醫師懷疑即可通報
旅遊史或接觸史或群聚, 有症狀即可通報
嗅覺味覺異常或腹瀉 + 旅遊史/接觸史即可通報
採檢驗出病毒即可通報
疾管署針對新冠 武漢 肺炎的QA,
Q23-32. 我是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院內發生入院後才確診的COVID-19確定病例,我在何種情況下會被列為接觸者?
- 自個案發病日起至隔離前,如有以下情形,將被列為接觸者:
- 在無適當防護下曾有長時間(大於 15 分鐘)面對面接觸者,或提供照護、相處、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同住者。
- 曾與確定病例在無適當防護下 2 公尺近距離接觸之醫護人員。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QAPage/B5ttQxRgFUZlRFPS1dRli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