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機能異常與藥物治療
何時可考慮讓甲狀腺亢進病患停用藥物?
甲狀腺亢進停藥條件
治療一年之後(通常建議12-18個月)
.... 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時間通常是 1-2 年. 有研究說, 使用半年就停藥的復發機率較高
甲狀腺濃度正常.
沒有臨床症狀,
促甲狀腺分泌抗體 TSI 已經無法測得
抽血檢驗
停藥後至少追蹤甲狀腺功能3年 (第一年隔3~6個月,以後每隔6~12個月追蹤一次)
治療一年之後(通常建議12-18個月)
.... 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時間通常是 1-2 年. 有研究說, 使用半年就停藥的復發機率較高
甲狀腺濃度正常.
沒有臨床症狀,
促甲狀腺分泌抗體 TSI 已經無法測得
抽血檢驗
停藥後至少追蹤甲狀腺功能3年 (第一年隔3~6個月,以後每隔6~12個月追蹤一次)
- 停藥第一年, 三個月抽血一次
- 停藥第二第三年, 6 個月抽血一次
- 停藥第二第三年, 6 個月抽血一次
如果 TSH 濃度上升, 應考慮再治療一年.
停用甲亢藥物之後, 應追蹤甲狀腺素三年
甲亢症復發通常是在停藥第一年內
第一年, 每三個月抽血一次
之後6個月抽血一次
第一年, 每三個月抽血一次
之後6個月抽血一次
甲亢症在停藥數年後仍可能發生
再發之後, 建議使用放射性碘, 或者手術治療, 也可以再次服用抗甲狀腺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