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台灣血脂管理臨床路徑共識
名詞定義:
ASCVD 動 脈 粥 狀 硬 化 心 血 管 疾 病 (atherosclerotic cardiovascular disease), 包括冠心病 CAD、腦血管疾病 CVA、周邊動脈疾病 PAOD 和主動脈疾病
MACE 重大心血管事件(Major Adverse Cardiovascular Events) 是指心肌梗塞、中風、心血管死亡等嚴重的心血管疾病急性發作
全因性死亡(All-cause mortality) 在特定時期內,特定人群中因任何原因(包括疾病、意外等)導致的總死亡人數與同期平均人口數之比,是衡量人群整體健康狀況和死亡風險的關鍵指標,反映所有死因的總和
影像證據(例如冠狀動脈電腦斷層攝影)顯示有顯著的動脈粥狀硬化斑塊負擔, 定義為 50% 以上直徑狹窄
LDL每降低 1mmol/dL 可降低 MACE 22%. 降低 20% 冠心症死亡, 降低 10% 全因性死亡率.
ASCVD 風險分級共區分為五類,包含:低、中、高、非常高、極高風險。未確診 ASCVD 的低至高風險病人為初級預防範疇, 其中, 高風險族群包含糖尿病、慢性腎臟病、嚴重高膽固醇血症 (LDLC ≥ 190 mg/dL) 者
電腦斷層檢查顯示冠狀動脈鈣化指數 ≥ 400 歸類於高風險
LDL治療目標
低度風險 < 130
中度風險 < 115
高度風險 < 100
非常高風險 < 70
極高風險 < 55
開始血脂治療(單獨 statin或合併使用 non-statin)之後的6-8周可檢測是否達標. 若未達標可增加劑量, 或增加其他藥物. 再經過 1-3 個月檢測 LDL
血脂檢測時間間隔
高風險以上. 每6個月追蹤
低風險至中度風險, 每6-12個月追蹤
起始治療, 或藥物調整劑量(種類), 隔 3個月追蹤, 若肝功能沒有變化, 不需重複追蹤肝功能.
當 LDL-C 達到理想治療目標後, 非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non-HDL-C) 可作為血脂治療次要標的,其計算方式為總膽固醇數值減掉 HDL-C 數值, 尤其適用於合併有高三酸甘油脂、糖尿病、或肥胖的病人以做進一步的 心血管風險評估。
Non-HDL-C 的治療目標應高於 LDL-C 治療目標 30 mg/dL,故各風險等級的 病人的建議治療目標由低至極高依序為 <160、 <145、<130、<100、<85 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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