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5
經同仁詢問國健署. 關於是否為"非代謝症候群患者" 由醫師裁量. 例如患者有持續服用藥物. 所以指標正常. 但依照藥理生理病理的邏輯. 停止治療之後會打回原形. 這個應該還是算代謝症候群患者.
(四) 結案條件(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應予結案,同一院所同一收案 對象經結案後一年內不得再收案):
1. 個案經介入管理後,經個案管理評估已非代謝症候群患者。
2. 病情變化無法繼續接受本計畫之照護者或屬「糖尿病及初期 慢性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中糖尿病相關條件收案者。
3. 個案拒絕或失聯≧3個月。
4. 個案死亡。
5. 收案個案已達一年且收案評估時未達標準值的管理項目,任 一項皆未有進步者。
6. 個案收案院所退出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