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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3日 星期四

新冠 武漢 肺炎 COVID-19

具感染風險者=自主健康管理者, 根據110-03-01 公告. 
https://www.cdc.gov.tw/File/Get/PrLPDhC3xFzQiGLzua8iAA

1. 需排除正在居家檢疫和居家隔離者

2. 採檢陰性

3. 居家隔離期滿之後再七天(隔離期滿的下一天為Day 1 ), 身分變為自主健康管理

4. 與確診病患最後一次接觸的隔天開始算 14 天

5. 居家檢疫期滿之後再七天. 七天內身分變成自主健康管理

6. 無症狀可外出, 但需配戴口罩, 不可與他人近距離接觸(例如聚餐, 聚會,  公眾集會

7. 近距離是指室內 1.5 公尺, 室外 1 公尺

8. 禁止到醫院探病

9. 醫療或檢查應延後, 除非有急迫性

10. 若採檢, 報告出來之前禁止外出. 

11. 有症狀者禁止外出

12. 有症狀若需就醫, 需先打電話給衛生局或 1922, 禁止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去醫院

通報定義, 109年4月16日制定
https://www.cdc.gov.tw/File/Get/AyHd8990mKy62q9Ld0brqA

醫師懷疑即可通報
旅遊史或接觸史或群聚, 有症狀即可通報

嗅覺味覺異常或腹瀉 + 旅遊史/接觸史即可通報

採檢驗出病毒即可通報

疾管署針對新冠 武漢 肺炎的QA,

 Q23-32. 我是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院內發生入院後才確診的COVID-19確定病例,我在何種情況下會被列為接觸者?

  • 自個案發病日起至隔離前,如有以下情形,將被列為接觸者:
  1. 無適當防護下曾有長時間(大於 15 分鐘)面對面接觸者,或提供照護、相處、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同住者。
  2. 曾與確定病例在無適當防護下 2 公尺近距離接觸醫護人員。

接觸者框列, 病患戴口罩, 醫護人員戴口罩, 不列入接觸者. 其他民眾有戴口罩, 不列入接觸者.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QAPage/B5ttQxRgFUZlRFPS1dRliw
















Q41.何謂密切接觸者?哪那些人會被列為接觸者?
依現行COVID-19之密切接觸者定義「自確診個案發病前2日起至隔離前,在無適當防護下曾有長時間(大於 15 分鐘)面對面之接觸者,或提供照護、相處、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醫療人員及同住者。」,經衛生單位調查符合前述密切接觸定義而認定為與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將會匡列為接觸者,並納入居家隔離管制對象,應居家隔離至與確定病例最近一次接觸日後14天((如3月1日為最近一次接觸日,則應居家隔離至3月15日,3月16日零時起才可解除隔離)),惟衛生單位匡列之接觸者仍會視實際疫調情形作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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