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 出版
戒菸服務對象
1. 18歲以上
2. 具健保身分
3. 尼古丁成癮 4 分以上 新版 Fagerstrom量表
初診資料
經說明之後需簽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醫事機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
戒菸治療個案紀錄表
有8個就診序次欄位, 需填寫 症狀 副作用 吸菸情形
藥物
1. 每次最大可開立四周藥物
輔導追蹤
1. 收案日起, 第三個月, 第六個月追蹤
2. 至醫療院所戒菸服務系統 VPN登錄填報, 每次補助 50 元
收案數量: 衛生所一年 180 診次

戒菸藥品補助額度 108-04-01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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